济钢新产品研发实行模拟法人和完全成本核算
2018-09-04
在2013年科技工作会议上,山钢集团济钢作出决定,从1月份起,在新产品研发领域,实行模拟法人和完全成本核算模式。本着“明确责任主体,科研也要算成本”的原则,济钢对一级研发(公司级新产品研发)、和二级研发管理机制体制做了新的规定和完善。进一步解决研发中“主体不明、责任不清、成本高、成效低、远离市场、不接地气、只管局部,不管系统、整体”等问题,进一步发挥“产销一体化”协同作战的综合效用。
一级研发的主体单位,用户应用技术中心将相当于模拟法人或外部科研院所。承担一级研发项目分为基础研究型、中长期新产品研发项目和创效型新产品研发项目。前者将由公司投资或部分投资,后者早期由公司提供贷款,待技术中心有一定的积累后将依靠积累资金滚动发展。
由此制定《公司级新产品完全成本核算管理办法》,从立项、实施、资金管控评价、绩效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,首先从机制上杜绝研发成本高,又没有市场的研发项目立项。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,制定完全成本核算模式和流程,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界定和处置办法;对项目实施的管控和评价将严格按照项目验收标准进行,评价的结果将与研发项目研发团队和个人的评价与绩效挂钩,将研发的压力传递到参与研发的每个人身上;研发人员的收入将与研发的成效密切相关。
制定《二级研发管理办法》,规范二级研发的范畴,规定在产品(除公司级新产品外)结构调整和降本增效活动中为公司创造了明显经济效益的研发行为,都属于二级研发范围,包括将对质量合格率低的产品实施公关,合格率出现10%以上提升的研发活动;积极开拓市场,订单吨钢量在普通产品1.4倍以上,且合格率在95%以上的产品生产或研发;为降低生存成本,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施的合金减量化;为降低合金成本,实施的合金替代、合金结构优化等。并将二级研发纳入日常的计划管理、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管理,用正激励的方式,引导广大职工参与二级研发,提高二级研发的热情,为济钢的降本增效做贡献。
(摘至《世界金属导报》2013年第7期)